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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换届纪律“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和省委“八条禁令”

时间:2014-03-27 14:09:10  来源:  作者: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十七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五个一律”: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委“八条禁令”:

    1)禁止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进行宴请、拜访、授意中间人说情等各种形式拉票活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禁止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并从中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禁止跑官要官。不准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4)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禁止泄露涉密信息。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现象。

    7)禁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党委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前,不得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应当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8)禁止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上级机关开展调查时,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加以干扰、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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