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民,男,1965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李香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法律咨询服务。
李香民同志是河北省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唐山市第十四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该同志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自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以来,他多次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协助其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还参与解决了多起纠纷,为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近年来,他先后承办了两起曹妃甸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典型赔偿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好评。此外,他据理力争,比较妥善地解决了庄头北破产后职工因保险工资等费用与企业产生的矛盾,有利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成功地化解了柳赞镇三个自然村因占地补偿费分配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使其在权威的法律裁判文书中达到了定分止争的效果。2006年、2008年他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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