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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滦南县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07-16 10:34:14  来源:  作者:

中共滦南县委

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22号)以及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发〔20137号)精神,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人才强县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滦南“科学发展、赶超跨越”这一主题,创新党管人才领导体制机制,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县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总体要求。强化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分类指导,强化服务,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党管人才与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关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使县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全社会重视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努力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二、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1.强化县委统一领导。发挥县委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切实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人才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县委书记作为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人才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强化党管人才领导体系,建立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科学谋划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部署重大人才工作、领导制定重要人才政策、着力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加强人才工作统筹协调、直接团结吸引重要人才等工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县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2.强化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作用。县委组织部要在县委领导下,切实担负起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的责任,与干部工作、组织工作有机结合,牵头抓好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重大人才工程策划、重要人才开发、重大平台推进、重点工作督查、工作基础建设、重大典型宣传等工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积极推进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牵头不包办、抓总不包揽、统筹不代替,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和水平;要探索创新有效载体和方式方法,通过推进人才工作项目化、责任化、规范化、系统化、特色化,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县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理顺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的原则,明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理顺职能部门抓人才工作的职责任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制定人才政策、开发重点人才资源、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才保障制度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为人才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组织、宣传、统战、科技、教育、财政、文化、卫生、工信、农牧、民政等主要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

4.积极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工作指导和服务保障,不断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尊重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推动人才向企业、基层一线流动和集聚,促进用人单位在人才开发中发挥主体作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5月组织开展一次人才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实施人才强镇、人才强企、人才强校规划,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人才资源开发水平。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探索创新工作举措,以灵活机制做好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

5.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等人民团体和工商联、社会组织、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工作。各人民团体和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开展人才工作,广泛联系人才,真诚服务人才,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才的呼声和建议。

三、完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

1.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凡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安排等,应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县委审定。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和事项,应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人才事项,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人才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注意上下衔接和政策配套。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人才工作专项调研,及时掌握情况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人才工作部署,将年度人才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重大人才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3.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管人才工作的情况通报会,各成员单位汇报交流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安排综合科室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交流信息等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制度,通过简报、新闻媒体、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通报上级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交流各部门人才工作动态及经验做法。每年底对本年度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4.完善检查督导机制。建立健全检查通报制度,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年度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关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适当形式通报。建立健全专项督查制度,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人才工作取得实效。

四、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

1.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有机结合。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包括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行业、产业、项目、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重点队伍包括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文化艺术人才等人才队伍。人才工作的重要区域包括嘴东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区、大铁矿、北河新区等功能区,积极引导重点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加快统筹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人才资源开发。

2.坚持总体规划与分类指导有机结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国家、省和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为指引,研究制定各类人才队伍专项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规划,形成上下贯通、衔接配套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用战略思维、开放视野、发展观点谋划和推动人才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人才特点,加强人才工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措施、评价标准和激励办法,促进人岗相适、才尽其用,大力推进“四大开发”主战场、经济强镇、学校、医院等单位的人才工作。

3.坚持加强宏观管理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妥善解决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保险等实际困难,努力形成便捷高效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县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培训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人才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

4.坚持完善政策体系与创新体制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政策体系,不断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和鼓励全县各镇、县直各单位、各类用人主体在总结运用人才工作传统经验的同时,不断推进人才工作实践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实施有利于人才引进培养、人才资源配置和人才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推广人才工作的新鲜经验。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工作。

五、强化党管人才工作的保障措施

1.强化工作责任。各镇、职能部门党委(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人才工作不少于2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人才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人才工作。建立重点人才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办法,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2.加强基础建设。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门工作力量,切实发挥好办事机构作用,为落实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提供保证。加强人才工作者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人才工作者知全局、懂人才、干实事、善服务的能力。

3.加大人才投入。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将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视财力情况不断增长,保证各项重大人才项目实施、各类优秀人才评选表彰等经费需求。引导各类资本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

4.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总结推广党管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大力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人文环境,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工作环境,生态优美、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诚信守法、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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