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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7-10 17:09:47  来源:  作者:

各镇(街道)党委、县直有关党委:

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主要阵地,是党组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团结职工群众、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阵地建设,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能够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有益于企业发展的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推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7月中旬到8月底,利用一个多月时间,使全县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企业党员活动室全面达到规范化要求。按照“严肃、朴素、美观、实用”的原则,以“阵地面积充足、职责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到位、档案资料完备”的标准,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全面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二、建设原则

(一)因企制宜,突出特色。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布置的基本标准,各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需求,本着严肃、朴素、美观、实用的原则,统筹规划,规范提高。

(二)整合资源,合理布局。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与企业职工活动室、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企业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方便党员和职工。

(三)配套实施,注重效能。在布置党员活动室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活动设施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房屋、设施、制度、资料、管理五到位,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整体综合效能。

三、基本标准

规范化党员活动室须达到以下指标:

(一)阵地面积充足

要有单独设置的党员活动室,过道畅通,进出方便。企业党组织党员在20人以下的,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党员在20人以上的,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二)职责制度健全

县委组织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特点和实际,制定了上墙制度样本,各企业党组织在布置党员活动室时,在保证这些基本的职责制度上墙的同时,企业党组织也可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其他制度。

(三)配套设施到位

1、党员活动室外必须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

2、室内有档案柜、会议桌椅(保证集体活动时一名党员一个位置)。

3、电教设备齐全,有电视机、影碟机、照相机、电教片和《国歌》、《国际歌》等CD碟片。

4、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能经常更新。

5、“八上墙”:企业简介、党组织简介、党组织网络图、党建制度、党旗、入党誓词、党建标语和党员形象(照片),并做到张贴规范,搭配有序。

(四)档案资料完备

1、记录类:活动记录本(含会议考勤、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和党员电教播放收看记录等)、党费收缴登记本、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本、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记录本等。

2、名册类:党员名册(包括组织关系暂时不在本企业党组织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

3、综合类:企业党建工作发展历程、大事记、图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

4、其他类:党组织或党员获得的荣誉资料等。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党委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保证投入,配齐设备。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党委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在硬件建设上下功夫,购置必要的器材,配备电教设备,改善硬件设施,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规范活动,发挥作用。坚持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并举,重视抓好软件建设,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党内活动,提高活动效果。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和党员电教片的播放收看等党建活动,建好党员活动台帐,确保党组织开展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发挥好党员活动室的作用。

(四)突出重点,引导示范。在全面建设的基础上,各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党委要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抓好示范点建设,在资金补助、指导力度上予以倾斜,使之成为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的样板,成为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形象窗口。县委组织部还将适时组织学习观摩活动,交流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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